会员积分详细说明
积分可以用来做什么?
积分是您在我们网站积累的财富体现。当您的积分达到一定数值时,您可以从我们网站的积分兑奖处兑换相应的奖品;可以使用积分来提高自己的会员级别;您还可以用积分直接购买我们一些不定期推出的一些特殊产品。
我如何可以获得积分?
目前本站获取积分有三种形式:
(1)通过在本站预订酒店、消费购物等等来获取积分;
(2)通过购买加盟商家的物品等途径来获取积分;
(3)直接购买本站的积分卡来获取积分(详情请咨询:13721669007)。
“都市畅游”将采用累积方式为会员进行积分,会员将因此得到最大的优惠,积分方式如下: 以入住酒店会员价格为准,不含服务费或税金(采用预付款方式预订酒店不享受积分)。
注:客人在酒店的加床,延时退房及其它原因所发生的消费将不记入积分。
团队预订及长包房 *积分另行计算。
注:
1)累积积分方式仅限于通过”都市畅游”直接预订,会员通过合作网站预订没有累积积分。
2)累积积分方式以会员当时积分数为准。
3)积分按会员实际消费住宿金额计算,住宿杂费、早餐、积分支付房费等不记入积分。
4)会员积分将于会员入住饭店并结算后的次月记入会员帐户。
5)预订时请务必注明入住客人姓名,以免对帐困难引起积分有误。
6)没标的酒店仍按消费实际金额积分,没有倍赠奖励。
7)若会员积分有误,请直接与”都市畅游”联系。
会员积分支付房费
会员可以利用积分在”都市畅游”网站上预订大部分酒店、度假村等,但没标的酒店和个别酒店不能使用积分支付,部分特惠商品将特别标明积分价格。会员在使用积分消费时不能与现金支付同时使用(特别注意:酒店或”都市畅游”不为会员使用积分支付的房费或机票费用提供发票)。
Noshow积分扣除
会员预订后未说明原因而无故不住(Noshow)时将被扣除500积分,连续3次Noshow将取消会员资格。
会员礼品
为感谢会员使用”都市畅游”,我们将不定期在会员范围内进行抽奖,会员可获得礼品。
积分奖励计划
首次预订积分奖励:用户注册都市畅游网会员,系统自动给予10点积分。
积分有效期:
·从2007年9月1日开始,积分有效期为1年,1年后积分作废。在2008年9月1日以前,所有预订都市畅游网产品、赠送、促销奖励、等等所产生的积分按2007年9月1日计算,即2008年9月2日积分作废。2008年9月1日以后累计的积分按照3年有效期计算。
积分扣除规则
·如会员预订酒店不能入住,并且没有提前通知都市畅游网预订中心,除本次预订积分不能得到外,还将扣除本次订单如全部入住的所得积分
·积分扣除最多扣至零分
·积分达到或超过5000分的会员,可即刻申请兑换免费酒店!
积分兑换途径
·积分兑换,只限于都市畅游网网站;
·积分兑换酒店客房咨询问题请拨打热线:4006-591-591;
·请提前3~5个工作日申请,国家法定节假日不兑换;
·使用积分兑换的酒店房间,不需在酒店前台进行支付;
·积分兑换的酒店房间,都市畅游网不提供发票;
·用户使用积分兑换免费酒店,如临时取消,积分将被扣除,不做返还;
都市畅游网对以上积分规则拥有最终解释权,2007年9月1日 |